Please say nothing at all
一說就錯了
濮林
PU Lin
这时律师对被告说:“你什么也不要说,一说就错了……”那么谁可以说:“不是我错了,是法律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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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知道如何开始。
在我提笔给您回信、或者理解为对您投稿文章加以评论、或者说以哲学外行身份想说两句并以此试图构成理解、反驳或建议、以至于连自己都在疑惑是否是、而事实上可能深以为然并认命的以偏概全、从而即可以理解为站在错误立场或并以不知所谓的经验为背景按所谓非逻辑推理以期构成科学所以正确的信心从而可以说两句并预期可能被理解的时候,我感同身受地理解胡塞尔面对现象并因为现象难以分割的关联并试图完备化或一般化存在之所以存在以期构成人与现象间的全面的哲学逻辑所感受到的痛苦,那就是用业已存在的语言(定义)来阐述现象(存在,以及存在之所以存在,以及存在之所以存在而存在)并期待全面、纯粹的一般的哲学科学观,结局必然是----“是”就是“不是”,描述出来就错了,或者换句话说,任何人在现有语言定义下都不具备构成全面因而正确的要素去说服另一个人、或构成同感以至于公认的科学知识体系。
从上面几乎大多数常人可以定义为不像人话的一句话阐述,你可以感到当我试图完备并似乎在模仿哲学语言向您描述现象时所面临的困难,而且暂时还看不出通过这句话我到底想说什么。这个困难不是中文造成的,而是所有语言或者说科学所面临的所谓合理要求的完备性困难。如以纯粹全面来衡量,人类可以说始终在以局限的经验、错误的理由和待证的因果逻辑所构成的不完备论断而构成体系、而进步、而……生活下去。
定义和定义背后所面对的存在间的关联使得可能性无处不在,这发难于归类和完备定义的追求,同时使得非此即彼的从而……判断的需求的存在必要性也变得疑问。我想这也可能是胡塞尔的苦恼和他建立现象学并试图以此尝试明确科学逻辑的初衷。
非此即彼的从而……判断的需求?一定意义上说,知识体系或科学从而存在从而因感知存在而有理由从而可以预期并因此快乐而且可以……快乐的存在必须通过判断这一思维过程而形成所谓高一级判断来推动。可以说马克思在这一问题上的类似阐述比胡塞尔更像“人”在说话,因为马克思“尊重”了“常”人的理解水平。……等一等,什么是“人”?具备什么“意义”的“人”才是可以是哲学可接受的“人”?什么是“尊重”?在此,或在很多方面,或以任何理由,我开始痛恨胡塞尔了。当他让我在意识到并开始思考定义完备性这一命题的基础上通过以明确标明所依据的因果论证逻辑而期望构成完备性信心的辩解时,他立刻施加了他的影响而让我的阐述变得复杂且短时间内难以自拔,他让我变得……不快乐,他让我怀疑我们坚守的信念和其逻辑依据,他让我开始怀疑以现实语言从而知识来构建因完备而自洽的科学体系的可能性。
我们似乎真的一直是以错误为理由而振振有词地……互动着生活着(我现在不得不说符号……是想表示以现有语言的定义无法准确表达……现象本身和其关联的全部内涵,只好这么说)。
是我错了?还是胡塞尔错了?还是所有人都错了?真的不可知并仍然会继续不可知吗?难道只有愧疚羞惭地或沉静而温和地尊重现象存在而永恒地难以言传吗?
回到你的论文,请您原谅我想以外行身份并在没有读过胡塞尔的背景下以直觉的名义拒绝发表。但你还是做到了让我首次了解并大致猜到胡塞尔想干什么。拒绝不是因为胡塞尔所想解决的不重要,也不是我们现在已经不需要考虑他所考虑的问题。他的命题确实是有力量的,仅仅是初次接触,他就让我在此通篇陷入论证的痛苦而难能自洽。另外,您的写作方式使得您不能有效地表达思考并最大限度的对外行们施加影响,您似乎没能做到行于内而出于外。离开百科全书式的考证,难道是因为熟知他而让您不敢以理解的语言来再论经典吗?
我相信有极大的可能性我在指鹿为马,因为除了闲聊时偶尔听到主编冒出“胡塞尔”、“现象学”的名词,我没有读过胡塞尔的著作。但我下决心在读了您的文章后不作考证马上放胆来说胡塞尔;并斗胆来说那些近乎丑陋的哲学专业名词或忠于翻译的晦涩只能是由于您和翻译者都未能真实理解胡塞尔。对于可能的冒犯,我真诚的以学术平等的名义期待谅解,并希望您由此能了解到一个外行的兴趣和他犯错的原因。胡塞尔是有目的的,我相信他看到了语言之于科学知识体系完备性以及赖何以构成完备的根本困难。那么胡塞尔问题的真实核心是什么?为什么要解决完备“现象”的语言描述和关乎不同现象间关联互动的判断的困难?如何解决?真的有必要解决吗?他解决了吗?当我们试图用语言定义一个现象时,我们是在阐述现象本身还是不自知地更倾向于阐述现象间的关联?是存在本身还是相互作用更重要?真的是因为全面而正确吗?我们能找到构成存在之定义的充分且必要因而唯一完备的要素集合吗?命题很大,那么忘掉论文格式之后,您将如何简单开始由胡塞尔引领一个外行的兴趣?
《国家历史》暂时采取的是一种荒唐甚至可能是危险的审稿方式,那就是我们先让标准外行来读,并根据他们能够忍受的程度决定是否送专业审稿人。或许形式之外,唯有思考的力量才能构成纯粹。
那么问题之外,外行是谁?启蒙他真的如此重要吗?永恒的是因为无知才有动力吗?
这时律师对被告说:“你什么也不要说,一说就错了……”
那么谁可以说:“不是我错了,是法律错了……” ?
Citation
L. Pu
濮林,一说就错了。国家历史, 1 (1), nh20070412a1 (2008)。
Lin PU, Please say nothing at all. National History, 1 (1), nh20070412a1 (2008).
□ doi: 10.3128/nh20070412a1 | CrossRef
□ Advanced ScideaNews: National History: Please say nothing at all.